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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2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实习期间,我在公司接受了两个月的培训后辞职了。我之前签过培训协议:如果服务期少于3年,我会补偿培训费和实习工资。协议中写的培训时间与我实际的培训时间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协议有效吗?我想支付培训、实习和工资?还是仅仅支付培训费用?还是不陪?我是2012年的应届毕业生。在实习期间,我在公司接受了两个月的培训后辞职了。我之前签过培训协议:如果服务期少于3年,我会补偿培训费和实习工资。协议中写的培训时间与我实际的培训时间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协议

合同纠纷 2020-09-22 08: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同发》相关条文规定,公司在实习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内容如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根据您的情况,按照第八十三条量刑。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雇员只有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才是唯一有效的法律文件,除此之外,任何形式的协议、合同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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