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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赠与协议难举证对方有赠与意思的存在,但从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够明确推定双方有订立附带条件的赠与合同意愿,法官会否认定这口头赠与合同成立

离婚 2018-09-13 1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协议是有效的,有效期没有限制。当然现实中,还有附期限或附条件的赠与协议,这种协议签订后即成立,但尚未生效,一旦协议约定的条件满足后,协议即生效。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
  • 可以撤销的合同:
      
    1.赠与财产在转移所有权之前是可以撤销的。
      
    2.严重侵害了赠送人和近亲属的利益。
      
    3.抚养义务没有履行的。
      
    4.赠与附加的义务没履行
      撤销权的期限是知道撤销理由后的一年内。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不适合前面那几项
  • 赠与合同的形式分为: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公证形式。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优点是简便易行,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
    尤其是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特点,法律又允许一般赠与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撤销赠与,那么对赠与人就更难有约束力了,因此,口头形式多用于小金额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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