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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期间,法院没有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被告人能转移自己的财产吗?这样转移很难实行,没有比诉讼更好的财产怎么办,如何找回转移的财产?

诉讼 2020-09-24 20: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 若对方想转移财产,应及时做好相应财产的清单及保卫工作,可以及时与专业律师联系,分析应对,可以及时起诉保全相应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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