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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钱,我的邻居的房屋,房产证是我邻居的,房屋在未经我邻居的同意就被他的儿子卖给别人,签定了买卖合同,卖方交付了房屋,买方付了款,但是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现在我的邻居想主张她的权利,要回自己的房屋,他想通过法律的途径,去法院起诉,

请问,是否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可以起诉的话,那应该怎摸写诉讼请求呢?应该主张自己的什么权利了?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可以吗?具体的程序怎样?

诉讼 2018-09-13 1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如下5种情形(商品房买卖同样适用):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1、购房者没有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合同,已经构成违约,如果进一步沟通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购房者违约不返还定金。
    2、现实操作中,中介公司为了保证购房者支付中介费,一般都是由购房者将定金交予中介公司保管,交易完成后从中扣除中介费,起诉后如果法院判决购房者违约不返还定金,中介公司会依据判决将定金支付给你。
  •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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