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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0-09-25 13: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按照法律条约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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