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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今年53岁,是一名普通职工,年龄符合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是工龄缺4个月,上级领导说应一次性给付工资,不够资格参与退休的社保福利,我咨询到新劳动法中规定可以本人交足4个月的工龄,可以享受社保福利,我国新劳动法关于这项内容是如何规定的呢?是否有明文条例?

劳动纠纷 2018-09-13 22: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交满15年后可以不再交费。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的,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根据当地政策,肯定也是继续缴纳好,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社保需要要等到退休年龄到了以后办理了退休才能领养老金。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
    2、如果没到退休年龄 在停交保费到退休这期间,不能享受医疗待遇。
    在办理了退休开始,可以享受医疗待遇。这之间可以用农合医疗或者城乡医疗来代替。
  • 【干部 退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
    (1978)104号第四条规定“党政干部、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男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 企业还可以正常发放哪些福利?  《通知》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未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中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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