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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09年申请的专利,因为没有交年费已经在10年无效了,我在13年申请的专利,在做评价报告时仍然是09年那份享有优先权,这是为什么,报告上清楚的写明我不享有专利权?这是为何

2018-09-14 06: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要求,无效宣告请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这一部分的撰写要注意以下几点:  
    1.结合证据把无效的理由论述充分  在论述时一定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具体论述该发明创造不应授予专利权的理由,切记不可将证据和理由简单的罗列,而不指明每个理由所依据的证据,也不能只说明依据的证据而不讲明为什么依据所提交的证据能够将该权利宣告无效。  
    2.无效宣告的理由应当得到证据的支持  代理人首先要对证据进行判断,然后根据证据确定恰当的理由,并围绕理由进行论述。例如证据为申请日前提出的申请而在申请日后公开的和该专利相同的对比文件,这时要针对不同的专利无效请求选择不同的理由。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要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则要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代理人还要根据理由确定所要使用的证据。例如不能将上述申请日前提出的申请而在申请日后公开的对比文件作为评价创造性的对比文件使用。  
    3.论述时要抓住关键和要害  代理人在论述时一定要抓住关键和要害,有针对性的进行分析和论述,条理清楚,逻辑性强;切忌花大量篇幅论述和无效理由无关的内容。
  • 专利年费是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6条之规定,专利权人未按时交纳年费,专利行政部门通知其在期满后6个月补交并缴纳滞纳金,宽限期满仍不缴纳者,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收到终止通知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逾期将彻底丧失专利权。  一般的,专利权年费按年缴纳,办理登记手续时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当年的年费。
    此后,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缴纳。如果逾期,则应在行政部门给与的宽限期即6个月内缴纳,同时缴纳滞纳金(每超过一个月,当缴全年费用5%)。在专利权被终止后,根据《终止通知书》的要求全提出权利恢复申请,如获准许,将需要参照重新申请所需的步骤及程序缴纳申请费等。
    专利权年费缴纳方式非常灵活:直接向专利局缴纳、邮局或银行汇付及其他方式。
  • 使用在先的话,可以收集证据等专利授权后向专利复审委提起宣告该外观设计无效的请求。如果后面申请外观设计的人以该外观生产了产品,那么可以不正当竞争、侵犯商标权、侵犯著作权等理由提起侵权诉讼(具体视实际情况和拥有的证据来定)。
    如果后面申请外观设计的人没有生产产品并形成销售,那么即便侵权成立也拿不到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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