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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某公司(简称A公司)合作,所有生产品名品牌商标都使用由A公司的,我只负责营销推广,但在产品外观设计用我们的推广方案,而这个外观设计及广告词语是合作推广的主打,就是说成功或失败都在这个主题方案上,那么我想知道,我可以申请这个方案的专利使用权吗?也就是说如果我不和A公司合作了,那A公司可以使用我的方案吗?(或者说我以这种方式和A公司订购一笔数量后由自己公司销售,那么A公司可以生产再卖给其他人吗,我应该怎样申请合法利益保护?)

2018-09-14 0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
    1、自己撰写并递交文件,递交可以去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大厅(北京)、代办处受理大厅(一般在省会城市),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自己申报完成后他会给您邮寄一份受理通知书,上面会写明你的专利申请号,需要交纳的申请费得金额,和交纳期限。
    专利的申请专业性比较强,如果不是太了解的专利的最好不要自己申请,自己申请很可能导致专利申请的失败,而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通过代理机构申报:到代理机构之前,您需要把你申报的专利的一些材料准备一下,到了代理机构后,把你想申报的专利的产品告诉代理人,他会帮您具体分析要报几个专利,报什么样的专利,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
    之后按照代理人的要求再次整理一下自己的专利申请的材料,再和代理公司签署合同,委托书等手续后,只需要等待核稿(合同要求的期限内)。之后再通过代理机构将材料申报至国家局,后续程序代理机构都会帮您处理,您只需要等通知就可以了。
  • 外观设计专利是从授权公告之日起受保护,但是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从申请日起算为十年,也就是说外观设计专利的实际保护期限不到十年。专利权的有效期与保护期间并不是一个概念。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在授权前的行为是不能追究的,授权前可以追究仅仅对于发明专利才可以适用,也仅仅是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的临时保护,而且可以在发明专利授权后追溯到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日,追究的不是侵权而是临时使用费。
    至于你说的问题你的专利是9月11日授权的,不能追究4月5日的所谓侵权行为。

  • 1、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中,应当提交其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图”,说明其外观设计保护的独创部位及内容;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已向中国专利局提交“设计要点图”的,专利档案可以作为认定外观设计要点的证据。  
      
    2、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保护色彩的,权利人应当出具有中国专利局认可的相关证据,用以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必要时,法院应当与中国专利局档案中的色彩内容进行核对。
      
    3、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将请求保护的色彩作为限定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要素之一,即在侵权判定中,应当将其所包含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进行逐一对比。
      
    4、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得延及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已有的公知设计内容。
      
    5、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排除仅起功能、效果作用,而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中看不见或者不对产品产生美感作用的设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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