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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居间合同毁约卖家不卖了重庆市

合同纠纷 2020-09-29 08: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卖方应该赔偿买方。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在房屋买卖中,房主不卖了,构成违约,买家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双方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
  • 房屋买卖遇到卖方违约的,买方可以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能达成协商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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