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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共有房地产转让,房地产证明书上只有妻子的名字,男性没有在房地产购买合同上签字。这个合同购买合同有效吗?收到预付款5万元,违反合同需要赔偿吗

房产纠纷 2020-09-30 03: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可分两种,一种是法律上的共有,即房产登记在原户主和原户主哥哥两人的名下(房产证上可以查看房产权人为几人,具体是谁,一种是事实的共有,即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但是内部约定为多人共同使用共同管理。如果是后一种,你可以凭房屋买卖合同(即你提到的转让合同)和卖主(原户主)一起到县房管局办理变更产权人登记,获领新的产权证。
    并一起去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即使原户主的哥哥主张继承该房产的财产份额,也只能向原户主主张分割卖方款,因为你是善意第三人,原户主兄弟俩的共有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
    如果是前一种,那么你购房就存在一定法律上的风险,因为原户主的哥哥是该房屋的产权人之一,具有法律上要件。原户主的哥哥死亡,其继承人可能申请原房主是无权处分房屋,此次买卖房屋合同无效,到时你会返还房屋,取回购房款,那样很麻烦。
    你可以取得原户主的哥哥的继承人的同意,达成一个书面的协定,避免你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
  • 需要另一方同意或者追认,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咨询或者预约面谈。
  • 夫妻的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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