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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工作了将近6年,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现在公司想退休,该怎么办呢?补偿金该怎么计算呢?

合同纠纷 2020-09-30 19: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 你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为你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如您认为公司行为不合理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给您造成损失可主张赔偿,详情可电询律师为您进一步分析。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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