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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下如果工伤的话。。和公司已经终止劳动合同。另外解除合同的时候。。公司和社保都给了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样的情况那么第二次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自己还能去医疗社保保险去报后期治疗的费用吗??社会医疗保险还能给报吗??公司还有什么责任吗?

保险纠纷 2018-09-14 0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关医保报销,只要不是住院治疗医保不报销。只要是住院治疗,治疗、用药、材料、检查,都在医保报销目录内报销比例不少于70%。
    保障性保险不存在赔付,医保叫报销。现在各地只要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就可以医保即时结算,省却了患者跑腿报销了。
  •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责任补偿原则、补偿直接经济损失原则,无论伤者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发生工伤后都应依法得到补偿。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并不意味着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治疗工伤产生的医疗费属于直接经济损失,医疗费中不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更符合工伤保险制度设立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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