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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自然人,但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不矛盾吗?

继承 2020-10-01 14: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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