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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个问题。我妈拆了一栋老房子给了我。这是我的个人财产还是我妻子的共同财产

离婚 2020-10-01 17: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的限定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前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服、鞋帽、手表等等。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子如果是个人婚前取得的,属于个人财产。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发具体分析,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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