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和我妻子于2007年3月结的婚,我妻子背着我在外面有别的男人了,今年春节放假回家在我的追问下她承认了她和别人有了外遇,并且已和他人同居有两年历史了,但我没有确凿有力的证据。她跟了别人后和我已没有感情了,我也没有必要和她过了,双方协商同意离婚,但是双方都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女儿都快4岁了,已上幼儿园了,我目前一直在外地打工上班每月有四五千元工资收入,她在老家一直没有正经的工作,基本上算是在家带孩子,为了生活所需,由于我不长期在家、不在孩子身边,她也很细心,所以孩子也很依恋她,这些年一直是我在外面赚钱寄钱让她们生活的,并且这些年我母亲大部分时间也是随同带小孩的,但孩子和我母亲的感情一直没有像她那么依恋。家里有套房产,是我婚前2006年买的按揭房,但房产证是婚后拿到的(发证日期是婚后),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写的是私产,2010年底是我在外面挣的钱一把还清了银行按揭。房产的分配归我,然后给她些补偿双方并无争议,就是孩子的随同争议很大,都不肯放弃,我也三十多岁了,这段感情也伤的我很深,种种原因离婚后也不想再娶,所以膝下就这么一个孩子,对我及我的家庭实在很重要,目前孩子也是我父母唯一的孙女,并且如果离婚后,她和那个男人结婚,他们也可以再生,即使不生的话,因为那边男方也是离异的,离异的时候身边也有一个5岁的男孩,也算是她的养子,目前的情况我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孩子随同我一起生活吗?该如何维权? 请各位律师指点一下,谢谢!

离婚 2018-09-14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