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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我因为受伤而住院的对方拒绝支付医疗费,说有保险公司,该怎么办呢?

保险纠纷 2020-10-02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构成伤残,交强险赔偿医药费最高只有1万元。
      如果构成伤残,交强险伤残赔偿金最高有11万元。
      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额只有2000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可以要求交警协调,要求对方支付,还可以要求交警与对方保险公司协调,要求保险公司垫付一万元的医疗费用。实在不行,可以先行起诉医疗费,待伤残鉴定后再第二次起诉其他相关费用。
  • 起诉其与保险公司,要求他们赔偿。起诉前,先去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等级按照东莞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标准和项目要求他们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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