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你好,我妈妈在国外有房地产,现在生病了,想立遗嘱,怕以后处理房子有麻烦,不去公证处公证,这个遗嘱不是没用吗?

房产纠纷 2020-10-02 2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该房产属于您们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产证还没下来,而且还有贷款没有还,如果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决会很麻烦,这样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处理,让离婚当事人等到房产证下来之后再来解决财产分割的问题,所以建议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比较好,为了防止对方反悔,可以起诉法院,让法院调解。 其次,您作为离婚的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多分,具体比例有法院裁量。
    最后,对方有和她人搞婚外情的行为,你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 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是可以的。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 《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因此,公民办理的公证遗嘱,公证处应当留存本案归档。如果公民办理完公证遗嘱后,担心遗嘱会有丢失或者损坏,其实还可以委托公证机构对遗嘱进行保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遵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