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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欠我钱,一个三年的分期付款,但我不写如何付款,我现在可以起诉对方每月付款吗?

合同纠纷 2020-10-03 1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相关法律规定,借条还款日期已过,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借款不还三年以上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但应该继续起诉,债权人失去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权利本身及请求并不消失。
    因此,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再去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
    在诉讼的过程中,在确定借款事实的前提下,如果债务人对自己并未注意债务的诉讼时效已过提出抗辩,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 借钱不还三年以上可以起诉。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失去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权利本身及请求并不消失。因此,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再去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在诉讼的过程中,在确定借款事实的前提下,如果债务人对自己并未注意债务的诉讼时效已过提出抗辩,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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