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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借给亲戚28万,他没钱还,从新写了还款合同,每月分期付款,可是他还是不还,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4-27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手机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据此,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付款,如果无力支付的到期金额达到手机总价款的1/5,卖方就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支付手机使用费,当然,卖方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支付尚欠的全部价款。
    3、无力支付购买手机价款的,双方之间的纠纷是民事纠纷,对民事纠纷应当通过民事法律程序解决,而不能通过刑事法律程序解决民事纠纷,通缉抓人是刑事措施,不能用来解决民事纠纷。
    如果是银行的话 你的限度信誉会受到影响。假如说有,能力还的话还是尽量,把钱还了。毕竟。不要走到法律程序,那一方面。到那时候,比较麻烦了。如果是私人公司有可能讨债的找上门
  • 应该如何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1、如果是在审理中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后,当事人撤诉的,则如果对方不按期付款的,当事人只能另行再向法院起诉;如果是由法院制作了调解书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2、如果本来就是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达成分期付款协议的,则如果对方没有按协议分期付款的,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小心这些无效条款  买卖双方在订立分期付款合同时要充分考虑交易风险、双方的商业信用,在订立违约条款时特别要注意不得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否则存在条款无效的可能。  实践中,买受人因主客观等因素导致不能依约按期付款的例子比比皆是,但在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买受人往往无法预见未来的这种变化;而出卖人则考虑到出现上述风险的可能性,预先在合同中通过格式条款将风险全部转嫁给买受人。
    为此,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在合同约定自由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定进行一定强制性的限制,遏制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不公平的格式条款的效力,如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的使用费。
    但双方不得在合同中约定,买受人尚未支付到期货款金额低于总价五分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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