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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向父母借款购房(有借款,双方签字),离婚时父母有权借款吗?

离婚 2020-10-03 13: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婚前的借款一般属于个人债务,夫妻另一方无义务归还,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此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2、婚姻存续期间财产除了以下的情形,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如父母明确表示是对双方赠予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借款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债务,离婚后另一方不需要进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债务如果经过配偶追认或签字,则该笔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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