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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婆婆收养了一个女人,但在遗产继承中没有分给她,我婆婆有遗书,公公去世有遗书和两个证人,但不公正,是否有效。我婆婆写遗嘱时要注意什么,谢谢。

继承 2020-10-03 18: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房产遗产继承的分割,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自书遗嘱是要被继承人本人手写并签字盖手印确认,在没有其他冲突的情况下,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生效,若被继承人尚在,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若被继承人已过世,建议带着遗嘱到所咨询遗嘱效力问题。
  • 你婆婆的遗嘱有效,你丈夫可以继承她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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