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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买的房子一直没过户,当时也没签合同。卖家现在反悔收回房子,但是有亲戚可以作证,有汇款单据。这样能打赢官司吗?

离婚 2020-10-04 1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合同,即使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也不能免除履行的义务。除非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没有意义。
    卖方违约不想出售房屋,一般是通过把房屋转让给他人,造成房屋已不属于卖方的情况,这时基本上就无法履行了。
    还是适用一般合同法的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实际损失高于约定标准,可以主张实际损失”。
    但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实际损失的数额,是个问题。买方可以以此要求赔偿。
  • 这属于物权纠纷,新的物权法规定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房子,你签订了合同又履行合同缴纳了房款但你没有履行最后的一个法定程序,所以房子不是你的。现在他是不会配合你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所以你要先行起诉,确认合同有效,并履行合同了,让对方协助你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最终确认你的产权人身份。
  • 如果你实际居住,且有付款依据(正常的当时市场价格),同时能找到是买卖合同的证据,应该可以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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