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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分居十年,去年离婚。但在和前夫离婚前,她和别人生了孩子,现在两岁。现在孩子的父亲又去世了,家里除了一个年迈的母亲没有亲人。没有能力支撑。我想把孩子带到我身边抚养。前夫可以告我重婚吗?谢谢!

离婚 2020-11-30 13: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的规定:
    第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不愿意回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需要去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还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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