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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故意伤害罪致重伤二级,签署为残废八级,在刑付民起诉中现行标准刑诉法和民法典是不是适用伤残赔偿?假如刑付民不兼容,独立是民事诉讼可否得到伤残赔偿

诉讼 2020-10-06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具体赔偿数额要依据
    1、事故责任大小;
    2、受害人的户口性质
    3、是否还有扶养人以及当地具体经济状况等确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较多,计算复杂。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维权,请保留此电话,可长期咨询。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金龙。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吗?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
  • 受害人在被故意伤害身体后,经鉴定后构成伤残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分子赔偿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等费用。
  • 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赔偿物质损失。所以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伤残索赔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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