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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和男友用共同的钱于5月8号付了首付,我取的现金,以男友的名义转给开发商的,并于当日签订了认购协议,协议上只写了男友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准备登记结婚,请问我怎么样才能把这部分首付证明是双方共同财产?朋友有两个建议 1.两人于近期登记结婚后和开发商协商重新签订认购协议,协议上注明首付款为两人共同出资,并签上两人的名字,这样签订协议的日期算是在婚后,但男友的转账记录仍为5月8号,也就是结婚登记前。请问这个方法可否证明首付款为双方共有? 2.两人于近期登记结婚后,到公证处公证首付款为双方共同出资,请问这样是否有效?两个问题,如果有更好的建议,也可以提出来,谢谢

离婚 2018-09-14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证丢失,继承遗产还必须提供结婚证。继承配偶的遗产,必须提供结婚证来证明是夫妻关系。
    结婚证丢失,可以让你母亲带身份证,到原登记结婚的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查到后补证还是复印档案并加盖保管档案的单位公章。
  • 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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