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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钢铁工人,是1993年至2003年期间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工作,在一年的怀孕期间,在单位零工作,单位做工资表是根据管理人员,今年45岁应该退休,但是单位说特殊工作后10年的连续工作,说i9年不到10年,一年,问我是否怀孕当年做零工作。你好,我是一个钢铁工人,是1993年至2003年期间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工作,在一年的怀孕期间,在单位零工作,单位做工资表是根据管理人员,今年45岁应该退休,但是单位说特殊工作后10年的连续工作,说i9年

劳动纠纷 2020-10-08 09: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
    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
    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
    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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