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怀孕了,我丈夫不给我买东西,我想离婚,他不离开,感情破裂,他让我还礼金,我在外面租房一个月都没回来,如果他的孩子要我营养费,如果他不要孩子,我可以给他手术费吗?

离婚 2020-10-09 2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可以提出,双方也可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无论何种离婚方式,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相同的,不会因女方怀孕而多分或有补偿。
    分割原则: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
  • 你好,可以协商争取两岁以下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 你好!争取抚养权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处理,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看那方更适合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即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桂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