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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一位老人{女},现年86岁,配偶去世20多年,之后一直住在儿子家里赡养,其他三个孩子一直没有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有两个孩子和两个女人},根据农村的风俗习惯,老人的老房子分给长子和儿子,二十多年前两个儿子卖掉了老人的老房子,现在老人说老房子在儿子家,这有法律依据吗?谢谢你!现在有一位老人{女},现年86岁,配偶去世20多年,之后一直住在儿子家里赡养,其他三个孩子一直没有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有两个孩子和两个女人},根据农村的风俗习惯,老人的老房子分给长子和儿子,二十

继承 2020-10-10 08: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赡养老人,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多子女赡养老人时,有赡养协议的,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义务。
  •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两方面,需要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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