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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个村委会的村民,承包的土地被征用了。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征地补偿 2020-10-10 10: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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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在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应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方,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不能直接支付给村民个人。  通常情况下,土地补偿费会由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委会或者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如何支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决定。
    因此,被征地的村民个人无权直接向征地单位要求支付或者分配土地补偿费。
  •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 农民承包期内土地被政府征用,能得到以下费用: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如果土地有种植青苗,能得到青苗补助费。
    4,附着物补偿费。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以申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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