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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我们有一个没有任何财产的孩子。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10-10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首先,想清楚,要不要离婚,如果要离的,一方不同意的,只能诉讼离婚,离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 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的,就是打官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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