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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妻子先死,丈夫先死,离开了我和两个儿子,丈夫离开了丈夫的姐姐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20-10-10 1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 你好,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然后对遗产人遗产部分进行继承,子女有继承权
  • 你好,如果你女儿没有特别注明给钱给你个人买房子的话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先去世,你的丈夫,女儿还有儿子都有继承权,
    如果你们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话,他儿子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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