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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先说明下情况,我于14年5月3号签署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是一年,我选择的是年付加一个月的押金,总共16900元。现在已经居住7个半月了,现在因为个人原因需要与房东退房,但是目前退房碰到棘手的问题,想寻求下法律帮助,希望能帮忙解答。1,合同里规定不能转租房子;2.如果中途退租需要承担合同租金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约金。现在有以下几点问题:1.想了解下这个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吗?合同上的甲方(房东)签字不是接待我的那个女房东,是她老公。当时是交完定金,过了几天才让签的合同。签合同的时候房东也没有口头强调不能个人转租之类的注意事项。另外,合同中的房屋面积是14平米,但是实际使用的房屋面积是12平米不到。还有中途退租的违约金是合同租金的百分之五十,符合相关规定吗?从上述我反映的情况,请问这样的合同是有效的吗?如果是有效的话,那我该如何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及履行自己违约的责任呢?

合同纠纷 2018-09-15 0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 合同为两方或两方以上的民事主体就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而做出的一种契约。只有所有当事人做出了意思表示(签字),合同才对其有约束力,当然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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