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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工时制计算工资,3个月达到500小时,如果不满意就扣除工资,劳动法规定每月167小时可以吗?这样计算一个月176小时是合理的吗?

劳动纠纷 2020-10-11 2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n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n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不合理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 如天数不够公司的基本工资也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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