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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雇用未注册登记的120救护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病人病情加重,延误救治时间,使病人住院后4小时后死亡,请问120救护车负有什么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为救护车,请问救护车对我们有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 2018-09-15 1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交通事故受伤了,但出院后还是不能工作的,可以在家休养,保险公司还是要赔偿误工费。象骨折的,出院后不能工作,必须体养。但是这个休养不是无限度的,对于每种伤情,需要休息多长时间,保险公司都有规定,不是你可以无限度的在家休息,都赔偿你的误工费。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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