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法院判决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这也是原告起诉时所要求的),但被告未能得到妥善执行。法院是否应该退还原告的诉讼费?

诉讼 2020-10-14 0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拘留期限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拘役、有期选型的,徒刑从法院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刑之前的先期羁押可以相应的折抵刑期。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刑期可以从被关押开始计算。
      法律规定:《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诉讼费由败诉承担。精神赔偿可能得不到支持。一味地躲避没有意义,建议您积极应诉。
  • 起诉的时候,诉讼费由原告预交给法院。如果原告胜诉,则这笔钱由被告出,原告预交的钱退还给他。如果原告败诉,则这笔钱直接扣掉,不退回。

    反诉交纳诉讼费的方法和本诉一样,只不过减半收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