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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一个联合租赁住房,两个人签订了合同,房东是一个由其他人签订的合同,房东是不是委托给那个人的,合同是有效的,没有否认的协议,公共物品谁破坏谁的陪伴,房子过期了我们不租,租户不能找到或接受房东电话,房东不给我们这个退款。你好,我们是一个联合租赁住房,两个人签订了合同,房东是一个由其他人签订的合同,房东是不是委托给那个人的,合同是有效的,没有否认的协议,公共物品谁破坏谁的陪伴,房子过期了我们不租,租户不能找到或接受房东

合同纠纷 2020-10-14 19:1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进行起诉解决即可
  • 租房合同约定使用用途了吗?如果无法实现用途,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 房东是否有租房授权的
  • 男女双方婚前属自愿同居,在同居期间女方怀孕,怀孕后女方做了引产手术,对其身体确实造成了一定伤害。女方的损失为:人工流产后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必需的营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按照公平原则,男方应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司法实践中可认定双方各负50%的责任。
  •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的。
    要是女方同意离婚,那就财产是一人一半,孩子要生,那费用就是一人一半,抚养费男方支付,孩子归女方。 如果男方没有过错,那就不用赔偿
  •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经国有化和征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建造的房屋,一般由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制作房屋权属证书。由于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不属于物权法中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其出具的房屋权属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从法律上讲,小产权房所有人对房屋的所有权是不明确的。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产权房所有人对小产权房仅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没有处分的权利。
  • 离婚时房子财产的分割: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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