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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英年早逝,留有一旧房子,妈妈在世,但神智不清,家中兄弟俩,一个闺女。儿子婚后在旧房子里和妈妈一起住,之后自身又盖了新房子,二儿子婚后没多久就过世,留有一个孩子,三女儿出嫁,妈妈一直由儿子养育,如今旧房子动迁,给了赔偿费,我想问一下这钱怎样分派,二儿子的孩子,是否有遗产继承,感谢。爸爸英年早逝,留有一旧房子,妈妈在世,但神智不清,家中兄弟俩,一个闺女。儿子婚后在旧房子里和妈妈一起住,之后自身又盖了新房子,二儿子婚后没多久就过世,留有一个孩子,三女儿出嫁,妈妈一直由儿子养育,如今

继承 2020-10-15 1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权必需具备:
    (1)必需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
    (2)必需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继承权的主体包括: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首先要看有没有有效的遗嘱,没有遗嘱的,女儿和儿子都有继承权,长孙没有继承权
  •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孙子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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