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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18年2月1日起诉丈夫离婚,他不同意,然后撤销起诉,几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是否直接离婚。

离婚 2020-10-16 0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 法院判决离婚跟起诉离婚的主体没有多大的关系,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和好的可能性。如果男方起诉离婚,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在调解无效时,会判决离婚。
  • 法律没有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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