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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丈夫感情不合,分居已经一年多了,以前经常吵架也断断续续地分手,现在感情破裂了,他不同意离婚吗?

离婚 2020-10-16 12: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
    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 根据《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居是夫妻感情出现破裂的重要表现,很多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后最终以离婚收场。
  •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只是一般的感情不和而没有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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