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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农村户籍,我是非农,土地承包权能继承吗?

继承 2020-10-16 1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地,承包期内如果家庭成员死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收回其承包的土地(整个家庭消亡除外)。
    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规定办理。解决人地矛盾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下列土地承包给新增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也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来解决。所有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权都属于集体,集体有统一规划使用的权利。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者继承的只是房产所有权,农村居民或者继承者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应当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其使用权应通过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依法合理的确定。
  •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荒山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 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有关规定,耕地和草地是家庭为单位承包,其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同样的,农村宅基地也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林地经营权、以及其他形式的承包土地如荒山荒地是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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