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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彩礼金需要返还吗? 不返还也可以吗? 返还需要返还多少钱?

离婚 2020-10-17 2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 离婚时彩礼不一定要返还。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需要返还。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需要返还等等。
  • 一般情况下,离婚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但是下列情况需要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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