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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立遗嘱的人,子女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吗?

继承 2020-10-18 2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
      
    3、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父母的遗产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是平等的继承权不代表一定平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 如果是自己的合法财产,父母则无权分配;如果子女的财产属于父母的,父母有权自由进行分配。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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