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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今借到别人三万元整做为某花苑X房小额货款提前还贷,并在房本上再加其名,借款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结清,特立此据!可规定在房地产上加名及还三万元吗?

房产纠纷 2021-11-14 21: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房屋加名属于变更登记,应当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同时带上以上相关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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