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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骑三轮车,被一位骑自行车的人撞倒,我父亲当时休克,头部、腿部、腰部受伤,当事人打的120,当交警到达现场,就让当事人走了,我父亲被120拉走,当时休克20多分钟,醒后医院给家人打电话通知,做了检查是轻微脑震荡,需要住院观察,住院8天花费了5700元,当事人到我父亲出院都没有去医院去看望过,交警部门的鉴定是我父亲逆行负主要责任,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现在当事人要赔付500元钱,我们不同意。我想问问在不知道受害人伤情的情况下,交警应该不应该让当事人走?

交通事故 2018-09-16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伤残鉴定一般治疗结束,病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的。目前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建议医疗终结之后,一年内去进行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构成工伤,建议做工伤认定!你们可以和对方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敬请采纳!建议您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便于避免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此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本律师。
  • 医院只负责诊断伤情,而诊断出的伤情的严重程度必须由法医根据医生诊断结果,对实际受伤情况进行分析,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受伤严重程度做出结论,这个结论是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做出裁决的依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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