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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8年结婚居住到女方家里(私房)。09年,我把我母亲的户口迁移到我家,母亲还是住在弟弟家。2001年,我居住的房屋拆迁,我母亲为我多分得25平方的面积,房子的产权证是我的名字。2010年11月,我母亲过逝,我的兄弟想来分我母亲分得的面积,他说这是母亲的遗产份额,大家都有份。请问律师,我兄弟的说法对吗?

拆迁补偿 2018-09-16 15: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迁移后是可以进行遗产继承的:
      1,只要是祖辈的合法财产,就能被继承;
      2,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3,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和继承权没有任何关系;
      4,如果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承包所得或者宅基地上的建筑物等,当事人又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继承后,再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的继承人或者第三人,收取转让所得;
      5,对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参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 结婚不结婚,户口迁移不迁移,与继承遗产无关.继承遗产的唯一条件是身份。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但是第二顺序的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孙子女父亲不在世的情况下)。
    我国实行的是男女平等,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户口是否迁移无关,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就可以依法继承:
      1,只要是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财产,都可以被继承;
      2,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3,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4,各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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