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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和继父是再婚,和继父离过一次婚,后来又重新再结婚,再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两个人一起买的。房子本来是承诺要写我的名字,可是那时年纪小,没有身份证,所以房子是写的妈妈的名字。现在妈妈去世了,我想知道房子是怎么分配?是不是我连25%都没有。继父有个儿子,在没有买这房子的时候就把一套房子转名他自己儿子名下了,所以承诺说这房子给我。可是现在我妈妈去世了,他就不承认了。说房子是他的主权,我连住的资格都没有,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是判给妈妈,继父的儿子也是判给继父的。

房产纠纷 2018-09-16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被继承人死后,他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可以起诉解决,所以房子离婚如何分配的问题需要先判断该房子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可以要求平均分割,一方得房,一方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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