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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一位环卫临时清洁工,今年60岁农村户口,从事道路清洁一年以上。上班时被一辆汽车压残。经鉴定为8.9.10级伤残。伤残赔偿能不能按【河南省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标准】第六条,第17款计算。请问应该按第几条,第几款计算?

损害赔偿 2018-09-16 1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去做。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
    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 通肇事赔偿的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左右/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3年度河南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陪护时间或(60元—-100元)×陪护人数×陪护时间
    6、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50元/天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22398.03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8475.34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22398.03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8475.3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程序:
    (1)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诉讼: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予以判决。
    如果调解成功,但对方当事人却拒绝或者一直拖延支付赔偿金的话,当事人也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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