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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在职场工作时受的伤,右手腕远端粉碎性骨折。复位后,没有住院! 在家受伤治疗! 快五个月了! 没住院,只有诊断书! 你能报告工伤事故吗?

劳动纠纷 2020-10-24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您好,建议你们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只能向当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了,通过法院的诉讼,才能更好维护你的最大利益,若有不明,欢迎致电!!!!!!!!!
  • 这个应该是属于10级。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电话咨询周炜律师或者到周炜律师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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