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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快递送货员,在送货的路上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小男孩,马上送到医院救治了之后,现在孩子已经出院了,在医院用了3500块的医药费,另外对方要求补偿孩子的营养费加上误工费一共是1000元,当时我自己也受伤了,花了有500块,因为伤口化脓休息了一个礼拜了,请问这算工伤吗,请问发生这样的事情,快递公司老板有责任负担医药费吗?麻烦你帮我分析下,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18-09-17 05: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否构成工伤,需要到指定的工伤认定机构进行认定,但是,通常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劳动者发生工伤,企业要承担劳动者停工留薪的责任。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你作为快递员,你的工作就是送快递,你在送快递的时候受伤应当属于工伤,工伤治疗的费用(属于医疗报销目录范围内的),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你所在快递公司没有为你购买工伤保险,而你和快递公司又属于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则由你所在的快递公司负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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