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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在2011年的6月6号左右与一位邻居签署了一份家庭装修合同,他委托我帮他装修房子,他出钱我出力,因为之前我们并不认识,原于对我不信任所以在房屋开工之后一个星期左右他便让他的父亲来监工,在施工进行到地面贴砖时,因工人的失职造成厕所漏水,他便指示他父亲通知我与我终止合同并当着很多工人的面承认他们已经违约,愿意赔付合同中所提到的违约条款,前提是得等到我把厕所漏水的事故处理好后在赔付我所有该得的资金.我答应了他的要求便撤出我的工人,并自行重新找到工人自己出资处理好厕所漏水事故。第二天他父亲在并未通知我的前提下自行换掉施工场地现场的门锁。待到8月10号左右我便处理好漏水事故,但他们这时便以各种理由不愿支付违约金及口头承诺的给与我的设计费2000元和之前给他工作的一个月工资。(在之前的这段事情并未赚取他一分钱)在这次厕所漏水事故中并未对他造成任何损失,而他们又以我给他装修的所有内容他不满意为由拒绝赔付我之前所承诺的所有资金。但是在装修的所有过程中他父亲一直在场(他父亲住在施工场所内)所以每施工一部分我都直接问过他父亲的意见,从未表示过不满及不合格绝对可以视为验收通过。在这里我要声明,我并未获得家装的任何资质,但是这份合同我们都是以私人名义签署的,他委托我帮他办这件事情,他出钱我出力,签署合同时他已经完全知道我没有资质。现在找到一些律师质询了,分析他之前就已经设计好这个圈套,让我来给他开路因为他自己对装修一窍不通。待到我给他把底子打好便翻脸。、

合同纠纷 2018-09-17 0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所产生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予以减少
    当事人迟延履行履行约定后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综上所述,装修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工,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支付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若低于实际造成损失的,业主可以要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若过分高于造成实际损失的,装修公司可以要求适当予以减少。
    装饰公司迟延履行约定造成未按照约定期限完工的,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继续将装修工程完工。
  • 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未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
    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2、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支付违约金。具体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所约定的违约金,如约定根本违约违约金、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以上就是解除装修合同违约金回答。
  • 在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的,可以根据违约金条款执行。如果觉得违约金过高过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整。具体做法,可以按照非违约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参照,一般可以不超过非违约方损失的120—130%为过高与否的调整标准;以低于损失额80%作为是否过低的认定标准。
    当然,还应结合具体案件进行确定,寻求替代交易的难易程度,是否故意违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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